凶杀之外:施暴男性“忠厚老实”,受害女性“毒蝎心肠”?
图/Ghpiy
5月30日晚上,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司机恶意碾压行人持刀捅人的恶性事件。被碾压的女性是肇事者的前妻,警方在通报中将这起事件的动机写作“感情纠纷”。
而在网络的讨论中,“女方出轨”“老实人”等字眼又被再次提起。
行凶男子被一些网友勾勒成“忠厚老实”的男性形象,而女方则被叙述为出轨的荡妇。是受害者的“不当行为”,导致了行凶者的恶行,让一个“无辜之人”成为了凶手。
而在几星期前,大连男司机报复社会冲撞人行道,也有男性网友造谣“老婆出轨”。此外,男性贪污、诈骗是为了老婆或者情妇的新闻事件也屡见不鲜。
似乎所有男性罪犯的身后,都有一个诱使男性犯罪的女人,而男性犯罪者本人毫无判断力。
罪是男人犯的,锅是女人背的。自古红颜祸水,把责任推给女人似乎已经是父权文化下的一贯手段。
这种判受害者有罪、为施暴者开脱的套路实在是太熟悉,也太令人愤怒。
藏在情感纠纷后的恶性伤人事件
在恶性事件发生时,官方通稿中常常会有“情感纠纷”这个字眼,这不仅出现在此次南京撞人恶性事件中,也出现在西安高校持刀劫持、江苏扬州景区内持刀伤人等事件中。
受害者但凡和施暴者有一点关系,恶性伤人事件就容易被归类为情感纠纷。
而针对女性的仇恨犯罪“杀害女性”(femicide)则是最容易被归类到情感纠纷的一种恶性事件。
它常常包括杀害女性伴侣、杀害女同性恋、基于种族的女性谋杀、连环杀害女性、荣誉谋杀等。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杀害女性伴侣,根据联合国2017年的最新数据,它的比例占据了全球女性被谋杀案件的58%。
其中导致女性伴侣被谋杀的主要原因,就是嫉妒。
父权文化下,男性将伴侣视为私有物的产物。但因男性感到私有物被占有、剥夺而产生的谋杀,并不是双方争执不下的纠纷,而是毫无人性的针对女性的系统性暴力。
这种“纠纷”似乎是“个性化”的,每个案例的具体缘由不同;但更明显的是,这种“纠纷”的一致性——都是建立在从未将女性当作平等、独立个体的前提下。
就拿这次南京撞人事件来说,受害者已经与施暴者离婚三年,施暴者仍旧耿耿于怀,他不能理解,自己的前妻从未真正“属于”过自己,现在更是不可能“属于”自己。
情感纠纷背后,女性只是他们眼中的一种资源、一个商品,所谓的“情感纠纷”,只是给厌女文化穿上了皇帝的新装。
恶性事件的发生,是因为存在施暴者、存在杀人犯,他们无法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,做出正确的选择,更深一步,是结构性暴力下的综合产物。
但无论如何都与受害者无关,更不能用情感纠纷去解释。
情感纠纷不仅消解了暴力的严重性,更将施暴者使用一整套父权逻辑物化、伤害女性的过程模糊掉。
如此一来,不平等权力关系下的暴力则不被人们所认识和警醒,而猎奇的目光和污名的脏水,往往会给受害女性带来二次伤害。
我们需要的,是从制度到观念,进一步避免恶性性别暴力事件的发生,而不是一再以“情感纠纷”草草定论。
从“红颜祸水”开始的受害者谴责
除了匪夷所思的“情感纠纷”之外,还有一派是从女人身上找毛病。
这种“找毛病”其实从几千年前就开始了,自古“红颜祸水”,让男人走上不归路的,“都是女人”。
《国语·晋语》就有记载“妲己有宠,于是与胶鬲比而亡殷”,把商王朝的灭亡,归因给了妲己。
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,“烽火戏诸侯”的故事流传了几千年,褒姒也一直被视为西周灭亡的原因。
杨玉环也被视为“从此君王不早朝”的原因,唐朝由盛转衰的“元凶”。
但事实上,这些女性又做错了什么呢?她们并没有掌握实际的权力,君王沉迷美色也只是男性自己的选择,最后她们或被赐死、或再无史书记载下落不明,还要被冠上“红颜祸水”的名头。
甚至,很多关于“红颜祸水”的典故,本身也是臆造的。
就拿褒姒来说,学者从《清华简》,也就是目前或许能获得的距离周代最近的史料中发现,西周灭亡的原因是周幽王主动进攻原来的申后外家申国,申侯联络戎族打败周王。而且西周时可能根本没有烽火,但“烽火戏诸侯”的典故出现在了后世无数的“正史”里。
男性书写的历史里,女性永远在背锅。
而在现代,将男人犯的错归因给女性,其实也是“红颜祸水”的一种扩大化,简单来说,就是“如果,没有某个女人,这个男人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”。
这次南京撞人事件,刚在网络上发酵,就有网传消息说受害者出轨,是老实人被逼急了开始报复社会。
图/微博
图/《西西里的美丽传说》
老实人,又是老实人
图/豆瓣
图/《无罪之最》